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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庭辩论技巧(法庭辩论的技巧和注意事项)

“律师的口才”律师法庭辩论的技巧及注意事项

法庭辩论是诉讼当事人在审判长主持的法庭上,根据法律和事实,就案件的关键问题以及如何适用法律,面对面地进行讨论、辩论和反驳,作出公正判决的一种司法口头表达。接下来,边肖为你整理了律师法庭辩论的技巧和注意事项,希望对你有所帮助。

律师在法庭辩论中的技巧

①善于争取主动。

采取主动是赢得辩论的关键。有两个技巧:一是善于在辩论前设置问题,即思考可能为对方辩论的话题。一般从事实、证据、定性、量刑、适用法律条款、程序等六个方面考虑设置问题。如果你擅长设置问题,首先要主动。二是善于攻击,即在阐明自己观点的同时,敏锐地发现对方的漏洞和错误,抓住攻击的症结,使对方陷入被动。

②善于开言。

常见的方法有三种:一是借他人之口,如法官、被告之口,用他们的话,用法庭调查的一个情节作为辩论的开头,然后展开辩论。二是提出一个关键问题让对方回答,让对方的错误和疏漏暴露无遗,然后以此为靶子进行辩论。三是直击争论的症结,即反驳对方的基本观点。

③善于利用之一手材料。

辩手要善于把自己在办案过程中亲眼所见、亲耳所闻、反复求证的事实和证据,包括重要细节,讲清楚、讲清楚、讲具体。因为材料确凿,所以潜力很大,让人感到心悦诚服,特别有利于赢得辩论。

④善于引用法律术语。

要求辩手不仅要把每一部法律的序列码说出来,还要把每一部法律的段落、条目背出来,掌握其内在的文字和精髓,以及与相关条款的内在联系,从而明确这些条款与本案事实的准确关系。做到这些,你就能在辩论中自信自如,更容易化“险”为夷,化“败”为胜。

⑤善于寻找“目标”。

认真听对方讲话,善于抓住对方这段话的主旨,抓住这段话的漏洞,抓住这段话与他之前说的话、证人说的话、被害人说的话之间的矛盾。这样才能找到“靶子”,针锋相对地以子之矛攻盾,让对方失去辩论的活力和主动性,获得更好的辩论效果。

⑥善于拒绝不必要的争论。

在辩论中,如果对方执着于细枝末节的问题或者不认账,你可以拒绝辩论:如果与对方纠缠的问题是已经澄清的问题,只要指出之前已经说过的,不要重复;如果对方坚持枝节问题,可以郑重指出:“提出的问题完全不影响本案的定性和量刑”;如果被告人在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不认账,律师可以在适当的时候停止为其辩护,公诉人可以宣布公诉发言结束,从而使辩论嘎然而止。

⑦善于关心一件事又一件事。

当对方一下子问了很多问题,而且每一个问题都关系到定性量刑时,辩手只回答每一个问题的关键点,不用细说,给自己留有思考的空间;如果对方多问了一两个问题,那就具体回答这两个问题;如果对方问了很多问题,只有一两个是重点,但只能回答一两个问题,说明其他问题“暂时不回答”,不宜实话实说;如果是性犯罪案件,几个被告人都有自己的辩护人。这个辩护人的辩护言论不应该归咎于另一个辩护人的被告人,辩护人之间在法庭上发生争执更不合适。我们应该严密地为被告的事实辩护。

善于改正错误。

法庭辩论严肃,要求尽量不要说不恰当的话和错误的话。但是,毕竟不可能完全避免口误和说错话的现象。遇到这种情况,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补救:一是可以在下一轮发言中对自己说过的不具有根本性、不恰当的话进行更全面的陈述,也可以在休庭时向对方说明;第二,直接影响定罪量刑的错字,必须立即纠正。可以说:“审判长,请允许我更完整准确地解释我在优优资源网的发言……”这是法庭承认错误的委婉说法,对方不必纠缠;第三,说了不该说的话,要尽快改变语气,努力弥补,庭审结束后向对方道歉。

⑨擅长放松。

有经验的辩手善于用理智控制自己的情绪,始终保持轻松的心情,而紧张则对辩论极为不利。怎么放松?首先,不要被对方的话激怒,从头到尾放松自己的情绪;其次,要坚持用适中的语速来抑制激动情绪。再次,要明确讲话中的顺序号,在段落之间制造适当的空隙,既能使说出的话清晰,又能控制情绪。

法庭辩论的注意事项

在法庭辩论中为一方的口头表达进行辩护时,应避免以下15种做法:

1避免鼓动和煽动;

避免成为政治报告或学术报告;

3避免不熟悉——案件不熟悉,法律条文不熟悉,司法口头表达方式不熟悉;

4.避免辩护人进入被告人的“角色”;

5避免无话可说;

6忌抓辫子、戴帽子、打棍子;

7避免讽刺。

8.避免使用排比修辞组织词语;

9避免泄露隐私细节和机密材料;

10避免随意为被告设套;

1避免重复被告的脏话和俚语;

②⑿避免已知和新知识的贫乏;难以置信的废话;

13忌跳舞;

14避免像蚊子一样尖叫或嗡嗡叫;

15避免违反法律、不顾事实的诡辩或狡辩。